买方核实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明等其它证件;双方商定房屋成交价格、交付时间等事宜;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进入办理立契的手续;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买方核实卖方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2、双方商定房屋成交价格、产权办理、交付时间等事宜。
3、双方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易双方进入办理立契的手续。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过户,完成交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