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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主任巡检的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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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内部人员工作要求和工作关系;管理处主任对各项工作有必要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小区楼宇管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一、管理处主任对物业公司经理进行负责,具体负责分管住宅楼区域或公共设施,清洁,卫生,杀虫灭鼠,绿化美化、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二、管理处主任每月必须对上述管理工作范畴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认真记录,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三、管理处主任负责制定每月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并对工作计划逐项进行检查、指导和落实,抓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四、管理处主任应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管辖范围、卫生区域责任范围、消杀范围和重点部位、绿化责任区域做到心中有数,在每次全面检查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办法,及时督促楼管员或责任人前去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下来,事后检查完成情况。

五、管理处主任应对各项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除每个月定期检查以外,还采取不定期的抽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抽查过程中可走访部分业主,虚心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增强与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努力改进工作要求和提高质量标准,取得业主的理解、支持、配合和信赖。

六、管理处主任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问题较为严重的,应发出书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楼管员或责任人限期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七、管理处主任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与楼管员,清洁工,绿化工,维修工的奖金或工资直接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