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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楼市新政出台 | 严打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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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者的出现直接造成了当前中国楼市疯狂的局面,为了打击各地的炒房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近期,天津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新政严格打击楼市违纪行为,维护楼市的正常发展。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格按照市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发布虚假广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各区房管局、市场监管局应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形成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问题会商的联合监管机制,通过采取联合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对辖区所有在售商品房项目、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打、狠抓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的,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时进行案件转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取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受理销售许可相关手续、暂停合同网签、取消网签资格、注销备案、限制土地竞拍资格等措施,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并列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应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及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首付贷”及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