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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建申请制度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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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以来,危房改造和危房改建逐渐成为从政者关注的重点项目之一。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危房改造显得尤为重要,相应的,对改造补助金的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

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以户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晋城市出台了《晋城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资金的分配与下达、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规定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危房改造绩效目标和任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完成绩效目标审核后提出补助资金的分配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问题,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全市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专项资金的分配采取因素测算和定额标准分配两种方式。因素测算法适用于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改造任务重、贫困程度深、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分配因素主要采用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财政困难程度、工作绩效和相关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指标。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根据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定额标准法适用于省级补助资金,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依据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相应补助标准计算分配下达。

从使用范围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集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保障支出。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要求,在中央层面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财政资金范围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使用的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充分授权,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允许试点贫困县统筹使用,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及时修订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制度和管理要求,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