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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发布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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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现象比比皆是,那么对于公积金的管理,政府推出了哪些新政和措施呢?相比旧规,公积金新政有哪些不同之处呢?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自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后,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3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22440元,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37400元。

据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因此本次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7480元的3倍,即22440元,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7400元;2016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则本次最低缴存基数为2030元。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以该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则以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据了解,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为便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相关业务,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深圳于5月26日正式接入该平台,今后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与其他已接入该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将统一在平台上操作。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深圳以后,可同等享受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异地转移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至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办理;第二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深圳转出至异地,即职工与深圳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已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在深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外地新账户,职工只需在外地申请,深圳公积金中心全程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